快报:柔婷旗下分公司虚假商业宣传被罚40.6万元


【资料图】

中国网财经12月27日讯(记者 顾凡)今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2年第五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其中,柔婷化妆品(北京)有限公司朝阳第二分公司因虚假商业宣传被罚40.6万元。

通报显示,2021年11月18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柔婷化妆品(北京)有限公司朝阳第二分公司涉嫌存在虚假商业宣传、非法使用格式条款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公司于2021年4月至11月,在其经营场所使用宣传页宣传“喜报热烈庆贺诗婷集团30周年年中盛典 公司倾情献礼6000万恭喜您瓜分到项目礼金380万”“POET•诗婷 年中盛典 瓜分6000万”活动,但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存在诗婷集团和其已成立30周年,且宣传内容中的数额并非指现金而是指积分,无法提供活动实施方案及细则,亦无法提供积分赠送规则、赠送明细、积分使用规则等证据材料。

另查,自2020年5月至今,该公司在开展经营活动中,向消费者提供的《顾客服务单》中特殊说明“本卡为时效卡,逾期作废。有效期内限本人使用;有效期内申请退款的,对已享受服务(含赠送)已享受时间和专属产品(含赠送)按原价扣除。购买产品7日内可申请退款,如产品(含赠品/体验)影响二次销售按原价扣除;逾期不退”,该特殊说明内容属于格式条款违法行为。

2022年8月5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虚假商业宣传及使用非法格式条款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作出罚款40.6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柔婷化妆品(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法定代表人李智鹏。

关键词: 商业虚假宣传 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