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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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71.SZ)披露了一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阳光城的关注函。

关注函显示,阳光城于2022年1月31日披露的业绩预告公告显示,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0亿元至11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91亿元至121亿元,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利息费用化增加、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等。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要求阳光城说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问题。

具体而言,关注函提到,阳光城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报告均涉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阳光城2023年1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显示,截至2023年1月9日,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449.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378%。深交所要求阳光城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流动性风险、大额债务逾期、持续大额亏损等情况,说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充分提示风险。

此外,关注函显示,2023年1月10日阳光城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显示,公司涉诉金额约为260亿元。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公司预计负债期末余额为2.18亿元。深交所要求阳光城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关于应当将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条件等相关规定,说明公司是否就相关诉讼承担了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该义务的金额如何计量,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合规。

关注函还提到,阳光城2021年度、2022年前三季度分别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9.29亿元、17.39亿元,存货跌价损失为公司2022年预计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深交所要求阳光城请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房产所处区域及销售情况等,说明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主要存货项目的具体情况,减值计提依据、测算过程,是否存在报告期集中大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情形。

阳光城于1月31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80亿元至110亿元,上年同期亏损69.5亿元;扣非后净利润91亿元至121亿元。同时,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阳光城在公告中称,2022年,房地产市场未见好转,且公司认为2023年房地产市场还是以稳定为主,对于销售的量价预期持谨慎态度。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前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虽小于上年度,但依然对业绩造成一定影响,若未来市场情况好转,存货跌价准备可根据会计准则转回。

关键词: 持续经营 业绩预告公告 不确定性 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