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严惩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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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网络暴力的具体行为、法律救济等方面予以明确,并对网络暴力案件中长期存在的立案难、取证难等问题提出针对性的破解途径,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网络暴力历来为人们深恶痛绝。近年来,从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到开展“清朗”“净网”等专项行动,我国整治网络暴力的力度不断加大。
需要看到,相比传统的违法犯罪,网络暴力往往针对陌生人实施,网络世界的匿名性和即时性令受害人取证困难,证据不足又将导致立案难、认定难。同时,网络暴力治理的法律依据多散落在刑法、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条款中,较为零散,法律适用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一些行为人因为得不到应有惩罚而更加无所忌惮,这也是网络暴力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网络暴力是网络空间的“毒瘤”,只有让施暴者受到应有惩罚,让受害者得到及时保护,网络环境才能不断净化,释放出更多正能量。此次,三部门联合发布《征求意见稿》,就是要进一步凝聚法治力量,破解实践中的种种难题,其中不仅明确了网络暴力的具体行为,要求相关方面准确把握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而且明确畅通诉讼程序,要求依法做好民事维权、加强立案监督等工作,为受害者及时提供有效法律救济,这些具有针对性的举措,体现了有关部门依法严惩网络暴力的鲜明态度,有助于切实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网络空间是亿万网民的共同家园,不存在法外之地。用法治力量严惩网络暴力,既是社会各界的共同愿望,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期待指导意见经法定程序后尽快出台,对维护和谐、友善、理性和有序的网络环境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让广大群众在网络空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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